國務院醫改辦發出通知,要求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在6月底前啟動試點工作
  記者8日從國務院醫改辦獲悉,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加快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建設的要求,2014年將全面推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減輕人民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防止因病致貧返貧。
  6月底前全部啟動試點
  201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印發《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利用部分新農合基金、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在參合(保)群眾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國務院醫改辦近日發出關於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貫徹落實指導意見要求。已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的省份切實抓好有關各項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試點中存在的問題,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實施範圍;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工作。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況等要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提供一站式結算服務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由醫改辦牽頭,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衛生計生、保監等部門參與的協調推進工作機制。尚未制定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省份,要在2014年5月底前出台有關文件;要做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宣傳和政策解讀,使群眾真正瞭解這項政策的實惠,能夠“求助有門”;加大對合規醫療費用界定等重大問題的研究力度,加強對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費用的監管,控制不合理醫療行為和費用。
  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以保障水平和參保人員滿意度等為主要內容的商業保險機構考核評價辦法。加強對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管,督促其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對違法違約行為及時處理。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利用全國網絡優勢,為參保人員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異地結算等服務,確保群眾方便及時得到大病保險補償。據新華社
  重慶去年已啟動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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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去年已啟動試點
  2013年11月,重慶正式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2013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可享受醫療費用補償,每年最高可報20萬元。
  據統計,2013年全市有7.9萬參保居民可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此外,前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合併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重慶市作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城市,2011年4月就已實現了制度全覆蓋,目前參保人數已達1123萬人,參保率達90%以上。
  我市的農民和城鎮內沒有就業的居民,只要年滿60周歲,就可以像城鎮企業退休職工一樣,每個月領一筆“養老金”,可以“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重慶晨報記者 雍黎  (原標題:今年全面推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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